处所自治與县市长、议员推举:1950年元旦,蒋提笔写道:“畴前各种比方昨日死,自后各种比方本日生,對付党務、军事、政治與政策、组织教诲及风格與带领方法,皆须完全鼎新从新来過。”同时在昔时的“大事表”上,他又当真地写下“处所自治”四个字,刻意要在台灣施行民选县市长,并把它列為昔时最优先打点的事。(jiang jie shi 日志,“民國三十九年大事表”)他认為,履行处所自治,一方面可以“使大师在政治上得到真实的民主,得到真实的同等”((《蒋总统集》第2册);另外一方面,經由過程鞭策处所自治,可以抚慰台灣人民,不乱场合排场。